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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車同軌,書同文

  秦朝建立後,為了強化統治,維護政權穩定,秦始皇先後采取過許多統一、規範的重要措施,例如統一全國文字、度量衡、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打擊反對勢力等。
  車同軌
  國家統一前各地的車輛大小不一,車道寬窄不同。為了全國各地車輛往來方便,政府規定所有車輛兩個輪子的距離一律改為六尺,國家負責修建的道路規格統一,這就叫做“車同軌”。

  書同文字
  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議,采取了“書同文字”的措施,以秦國的小篆字體作為全國的采用标準,字體整齊劃一,布局緊湊,筆劃勻稱,明顯改變了六國文字那種構造繁雜,難寫難認的弱點。
  除法定的小篆外,在社會上還流行着一種更為簡易的隸書。可見,隸書字體秦朝已有,并非漢代首創。

 

李斯/[峄山刻石] 

湖北睡虎地出土秦簡

  統一貨币、度量衡
  戰國時期,各國的度量衡制度相當混亂,計量單位很不一緻。度量衡既是商品交換的必需工具,又和國家的賦稅收入有着直接的關系。秦始皇便以秦制為基礎,下诏統一全國度量衡。這種統治措施一直沿用到清朝,影響着整個中國社會兩千多年。

                     

始皇诏銅量

将六國流通的布币、刀币、圓錢、銅貝統一為外圓内方的秦半兩式樣

  依法治國錯在哪兒
  秦朝法律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具有鮮明的階級性,絕對維護統治階級利益。
  第二,法網嚴密,條目繁雜。
  第三,堅決貫徹依法治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政策。
  秦朝自商鞅變法以來事無巨細都有法律條文規定,而且對于違法犯罪者的懲罰非常嚴厲苛刻,目的在于以嚴刑酷法震懾老百姓不讓他們犯法,影響社會統治。
  事與願違,正是法律過于繁瑣龐雜又過于嚴酷,導緻百姓一不小心就會犯罪,結果罪犯越來越多,加上其他賦稅征收、勞力征調等太多,最後老百姓被迫起義造反。

湖南裡耶(左)、湖北睡虎地(右)出土的秦簡,大部分是秦的法律條文 

  十二個超級銅人
  戰國時,山東六國為了戰争,修築了很多城郭、關塞。為了打擊六國舊貴族,消除他們憑借這些舊有城郭川防以反秦的可能性,始皇于是下令“壞諸侯之城”,拆除各國的舊城郭,掘通壅河自利的堤防,平夷便于據守的險阻。同時,為了防止六國舊貴族及其殘存勢力利用散入民間的兵器伺機反秦,始皇下令收天下兵器鑄銅人十二個,重各二十四萬斤,放在宮中。

  秦朝的高速公路
  秦始皇為了加強對全國各地的控制,實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便于巡遊督察,傳遞号令,曾主持修築了著名的馳道和直道,類似于現代的國道高速公路,保證有急事或軍事行動時政府可以作出迅速應對。
在修築馳道、直道過程中,秦始皇出于炫耀威德,懾服四方的需要,曾先後五次巡行全國各地。可惜在第五次巡遊時猝死沙丘。

秦馳道遺迹(河北井徑)
馳道中央屬于皇帝專用,其他人不得使用,隻有兩邊可以行人。

      秦直道,由首都鹹陽直通九原郡,主用于抵禦匈奴之用,相當于特别軍事專用高速通道。路面夯築十分堅硬,雖曆經兩千多年,路面依然隻能生長一些草本植物,樹木無法在路面生根成長。

内蒙古鄂爾多斯市秦直道博物館

  “焚書坑儒”不是秦始皇首創
  “焚書”其實秦國早在商鞅變法時就曾焚燒過其他思想派别的書籍。所以這次秦始皇一聽到李斯的建議,就表示認可。于是,一次全國範圍的焚書事件發生了。
  “焚書”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 年,由于為秦始皇煉長生不老仙丹的方士抨擊秦始皇并畏罪逃亡,始皇大怒下令逮捕了一批無辜的儒生進行坑殺。
  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很多思想家,政治主張不一,史稱“百家争鳴”。秦始皇為了維護統治,統一思想與言論,反對知識分子“是古非今”,實行“焚書坑儒”,但并未收到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