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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正式发布
近日,由湖南省博物馆负责编制的国家标准《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并将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文物局文博函【2004】48号文件《关于发布“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由国家文物局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列入2008年第一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080109-T-453)。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相关要求,由湖南省博物馆负责编制完成。标准中,根据各级博物馆在开放服务工作中的特性,规定了博物馆开放服务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服务人员要求以及各类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自2008年全国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实施向全社会免费开放以来,博物馆观众接待服务的质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和政府考核博物馆工作的主要方面之一。因为博物馆观众接待服务工作是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博物馆开放接待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博物馆公共文化产品质量的高低。纵观目前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情况,全国博物馆观众接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谓参差不齐,而且与不断增长的公众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服务设施不完善、人员仪容仪表、服务语言和行为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通过制定和实施《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对博物馆观众接待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便于民众对博物馆观众接待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有利于完善博物馆服务功能,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改进博物馆服务方式,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和整体接待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从而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深入贯彻落实“三贴近”,吸引更多民众走进博物馆、爱上博物馆,让博物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得到最为充分的彰显,最终实现博物馆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文化部印发的《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中提到:编制文化领域急需标准,如“制定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规范”是2007-2020期间主要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因此,《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的制定并实施,不仅是落实博物馆免费开放、提高博物馆开放接待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而且是落实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博物馆行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附件:国家标准《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