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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館派員參加國家文物局《文物事業單位财務制度》修訂工作研讨會

news_publish_date: 
2012-06-29 17:02
news_author: 
李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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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至26日,我館财務處李莉科長、業務處陳雲俠兩位同志赴北京參加了國家文物局召開的《文物事業單位财務制度》修訂工作研讨會。北京、河北、山西、福建、山東、河南、陝西省(市)文物局、首都博物館、山西博物院、上海博物館、南京博物院、湖南省博物館、陝西曆史博物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二十餘家單位業務主管及财物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研讨會上,财政部教科文司宋文玉處長解讀了新的《事業單位财務規則》,國家文物局财務處白雪利介紹了《文物事業單位财務制度》修訂情況,并組織與會人員對修改稿進行了讨論。

  讨論主要圍繞文物資産的計價和會計核算、事業收入包含的内容與确認、考古發掘收費的依據、使用票據及收入确認等方面的問題展開。與會的各家博物館、考古所業務主管及财務負責人紛紛表示,随着我國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文物事業的發展,修訂《文物事業單位财務制度》勢在必行,大家從各自的工作實際出發結合新出台的事業單位财務規則對《文物事業單位财務制度(修訂稿)》相關條款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研讨會現場,參會代表暢所欲言,會議氣氛熱烈。最後國家文物局财務處劉高潮副主任作總結發言,他表示,研讨會開得務實而成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國家文物局将結合與會文物單位意見和建議對修訂稿進行進一步完善,以期早日出台與《事業單位财務規則》相配套的科學、合理的文物事業單位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