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被认为是宇宙的主宰,全人类的君主,以及神在人世间的化身。不过对法老来说,秉持正义女神玛阿特的精神来统治整个古埃及并非易事,所以这就需要信臣的帮助。其中,维齐尔(古埃及语为“察提”,相当于宰相)是地位仅次于法老的最高官员,他主要负责各种国家事务,同时管理朝廷中的其他官员,任务极其繁重。他既是司法部长,又是治安长官;既要主管公共工程,又要负责税务征收,还要监督其他官员;既要以军队统帅的身份主持军事会议,又要开展审讯工作来处理最棘手的案件。总而言之,维齐尔以国王之名治理古埃及,享有极大的权力,而最终形成的等级森严的官僚制度,便是维齐尔数重职务叠加的结果。
古埃及在行政区划上分为若干个区域,即后来古希腊人口中所称的“诺姆”。每个诺姆都有自己的管理者。这些管理者组建了个人政府,政府官员来自精英阶层,因此享受免受奴役之苦的特权。管理者可以根据个人喜好,从家族成员里选出合适的人选并授予要职、册封耕地、赐予奴隶和牲畜。贵族、军队统帅或高级神职人员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且往往身兼数职,享有丰厚的地租与可观的俸禄。
再低一级的是技师、下级官员、军人、普通祭司、书吏、治安队队长、工匠和艺术家。这些人并非来自钟鸣鼎食之家,不过日子过得不算清苦。实际上这一等级中有不少人跻身到权力的顶层。处于古埃及金字塔状等级制度最底层的则是农民和奴隶,他们不享有任何的特权,经常遭受管理者的剥削,终生为其服务。